东营亚通石化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
亚通仓储(山东)有限公司500万立方油品仓储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亚通仓储(山东)有限公司500万立方油品仓储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 信息来源:
  • 发布日期:2023-08-16 14:20
  • 浏览次数:

【概要描述】

亚通仓储(山东)有限公司500万立方油品仓储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概要描述】

  • 分类:信息公开
  • 作者:
  • 信息来源:
  • 发布日期:2023-08-16 14:20
  • 浏览次数:
详情

 

 

根据2018716日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的要求,现将亚通仓储(山东)有限公司500万立方油品仓储项目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500万立方油品仓储项目

建设地点: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桩埕路以南、兴港路以西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概况:项目主要建设500m3商业石油储备库,由原油(燃料油)储罐罐组、输油设施、输油首末站、辅助设施及公用工程组成,仓储总公称容积为500m3。项目总投资507943万元,年工作时间8760h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亚通仓储(山东)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光远 

联系电话:8871776

三、承担本项目环评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

单位名称:山东启宸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请至生态环境部网站自行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将您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上。

网址: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后,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六、其他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规定,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不得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力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公众可以依法另行向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反应。

 

 

亚通仓储(山东)有限公司

2023年8月16日

 

上一个: 公司亮点
下一个:
上一个: 公司亮点
下一个:

在线搜索

搜索
搜索

坚持一次就把事情做对,尽力为客户提供完美的产品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