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对该项目开展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进行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其开发建设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1、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东营市亚通石化有限公司轻烃高质化绿色低碳转型升级项目(一期);
项目位置:东营市东营港经济开发区东营市亚通石化有限公司厂区内;
建设内容:项目在现有装置基础上,改造建设轻烃高质化绿色低碳转型升级项目。项目分两期实施:一期建设220万吨/年轻烃原料脱重精制装置、170万吨/年轻烃制丙烷装置、45万吨/年甲苯制纯苯装置,配套2×3000m3苯储罐罐组、3×6000m3循环水厂、200t/h凝结水站,其余公用工程及辅助生产设施依托厂内原有设施。二期建设60万吨/年重芳烃轻质化装置、90万吨/年C8+芳烃制苯及甲苯装置、50万吨/年甲苯制纯苯装置,配套6×10000m3产品储罐罐组、2×2000m3循环水厂,其余公用工程及辅助生产设施依托厂内原有设施改造。根据企业发展规划,本次仅对一期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二期另行开展环境影响评价。
现有项目概况:东营市亚通石化有限公司现有工程均已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及“三同时”制度要求。
2、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全文的网络链接为:https://pan.baidu.com/s/1BbLSE3OSJsrqFKLOYV2CTA 提取码: g8ag,纸质版报告可至东营市亚通石化有限公司厂区查阅。
3、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东营市亚通石化有限公司周边5km范围内的居民和单位。
4、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如果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设有任何意见,可通过网络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网络链接为:https://pan.baidu.com/s/1BbLSE3OSJsrqFKLOYV2CTA 提取码:g8ag
5、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如果公众对本项目有任何意见,可按要求填写完成“公众意见表”,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联系人:曹总 联系电话:0546-8871888;
建设单位地址:东营市东营港经济开发区东营市亚通石化有限公司厂区内;
环评单位:山东海美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6、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即2025年3月6日~2025年3月19日,向环评机构和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公告发布单位:东营市亚通石化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3月6日
附件二:东营市亚通石化有限公司轻烃高质化绿色低碳转型升级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告